樱华记不清昨晚是怎样回家的,醒来时她已经躺在自己卧室的床上。
梳洗完毕下到一楼的餐厅拿了一盒牛奶,看到茉奈在摆着姿势练习社团交际舞。
“你昨晚怎么醉倒在大厅门口?”
她回忆:“我记得我在外滩,困了就倒在了一张大床上。之后就断片了,是谁送我回来的?”
“外滩上哪有床,我和妈妈发现你的,阿瑞开车回来。”
“嗯。”
好事,不是桥先生。
她的记忆仅仅停留在江水之上,一准是阿奇是看她醉倒,又把她悄悄带回了汇中饭店的大厅里,但具体过程记不清了。
“才喝了几口就倒了,不能喝酒就不要喝。”
樱华却反驳她:“人家成年了开心,成不成?”
今日的戏份在英租界拍摄结束了,秦云裳同英华可以一起收工,她邀请樱华去电影院看一场外语电影,樱华让阿瑞先回家,她准备乘秦云裳的车。
秦云裳对男助理说:“太阳刺眼,去取个墨镜。”
助理刚走,不知从哪里冒出两个彪形大汉,看见了樱华,便冲着她走了过来。
“你们要做什么?”秦云裳呆住。
两个汉子面露凶相,一个巴掌扇在樱华的脸上,她感觉一阵眩晕,一边脸颊被打的麻木。
另一拳打在她的小腹上,她疼的半蹲在地上,护住肚子不断地呕吐,下意识向脸摸去,才发现头发粘连在脸上,嘴巴和鼻子皆流出了鲜红色的血液。
此时一个打扮时髦的女人见樱华手无缚鸡之力了,才从远处走近,她高跟鞋上的长跟狠狠地踩在樱华的脚面上,涂得红色指甲油的手抓住她的头发不断撕扯。
女人声音刺耳:“哈,你和老娘抢男人!也不看看老娘是谁?”
接下来,她没停止过咒骂,重重的巴掌不断地击打着樱华的头部。
樱华未喊救命,只是奋力用手护住脸部。
秦云裳吓怕了,赶紧逃回片场叫来了齐轩邈,齐轩邈听了无语,拿着道具枪跑了出来,叱喝住了行凶的三个人。
他对领头的女人喊道:“我们已经报警!”
“得了吧,真以为英国佬会管黄皮闲事。”
女人插着腰,呵呵冷笑了一声,并不感到害怕,见樱华已经瘫倒在地上,她的目的也就得逞,带着两个大汉大摇大摆的走了。
秦云裳想要蹲下来扶起跌倒在路边的樱华:“伤的怎么样,去医院吧。”
“没...皮外伤。”她跌跌撞撞爬起来,人却走不动,用袖子擦着嘴角的血迹。
“什么没事。小王,快把我车开过来。”
上了车,樱华仍然一声不吭,脱下鞋和袜子,查看着脚上流血的伤口,她庆幸穿了厚裤子,膝盖上只是一片淤青。
她的整张脸都是浮肿的,脑袋阵阵发懵,女人手劲够大,兴许打了个脑震荡。
“光天化日行凶,可知是谁做的?”
樱华摇摇头,其实也猜的一知半解了,她又能和谁抢男人呢....
车子开到公共租界的普通外科医院,挂了普诊,医生检查完毕对樱华说:“凶手想令你毁容,还好你护的及时,脸部伤的不重。”
她从床上下来,坐到了木凳上,声音沙哑:“她们还袭击了肚子。”
“嗯,大概是误以为你怀孕了。”医生见多识广,不觉奇怪。
女人想要让她“流产”。
樱华哭笑不得,她居然会因这种羞耻的理由被打进了医院,医生手中的钢笔写在病历上沙沙作响,她却抬不起头。
“头部和脚部的伤特别严重,安排住院。”
“要住多久?”她想到还有大段戏未完成拍摄,不能轻易停工。
“看恢复情况,少说一个星期。养伤期间,脸上必然不能化妆。”
樱华思来想去,此事不雅,还是没有通知茉奈和母亲。包扎好了伤口,她一个人拄着借来的拐杖默默去办了住院手续,没带一点行李就入住到病房里。
她告诉家里要拍摄外景,剧情和服装都是机密,全剧组要住在酒店一个星期。
傍晚,桥默参加完帮派会议,匆匆回到坐落在南京路上的豪宅里。
听福步叙述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当即一杯白酒入肚,他铁青的脸扭曲着,平日里似笑非笑的脸此刻似乎是真的怒了。
他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最后停下来说:“查清楚了,是贝露做的?”
“是,是二太太带着两个打手做的。”
桥默皱眉:“哪两个打手?”
“她身边最壮实的那两个,下手也不轻。是二太太听小丫鬟谗言,说老爷花重金收了新欢,桥瑷小姐有孕在身,二太太心怀嫉妒。”
漂亮的蠢女人....
“妈的,疯女子,只会打鸣不会下蛋的混账。”桥默恨得牙痒痒:“马上把丫鬟给我杀了。对了,桥小姐家人知道这件事了吗?”
“是个孝顺孩子,她没敢通知家里。”
谁都知道她性子要强,这事不好开口。
桥默特地吩咐说:“我近日忙碌。好吃好喝照顾着,再派个兄弟在病房外保护桥小姐,以后最好也不许离身。”
“是。”福步转身离开。
“等等。”他思索片刻,再次叫住福步:“派阿奇去吧,我放心。”
“这...”
桥默发起牢骚:“阿奇无非是长的吓人些,我看着他长大,人品还是信得过,总比那些天生的下流痞子强。”
桥默太清楚手下的小弟都不是善良之人,但阿奇不一样,在桥默眼里,他早已失去作为人的资格,不是人类,自然不会产生人类的欲望。
巧就巧在,他连自己都不觉得自己是个人,这条没有出路的傻狗只会乖乖听话,他骂他打他,皆不会反抗,只会心无旁骛的服从于他。
他自小贫穷时就喜欢阿奇,和弱者站在一起,他的样貌与睿智完全碾压于他,虚荣心会得到百分之百的满足,得意地彰显出自己明智的威严。
“是,这就去办。”福步读懂了桥先生的心思。
樱华睡醒一觉,迷迷糊糊地看向钟表,已是晚上十一点钟,她睡了四五个小时,嘴巴变干,也有些口渴。
她隐约发觉病房门口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就喊他进来。
阿奇提着一个暖瓶过来,接了一杯热水给她。
樱华微笑:“多谢。幸亏是你来看我。”
见他站在一边,樱华让他搬个椅子坐在床边,他犹豫了一下,也就照做了。
“你看它包的像个球那么大。”她不觉得气氛尴尬,笑着指向自己的脚。
“疼吗?”
樱华摇摇头:“当时疼,现在用了药就没感觉了。”
“伤的重,发生什么事?”
她尝试把身子坐直:“没什么。他们没同你说吗,我惹了桥老板的女人,这次还好,只是被人打。”
她脸上也没什么气色,额头上还印着红色掌印,两颊的皮下积血刚刚浮现,整个人看的十分脆弱。
阿奇从竹篮里取出一个保温壶:“大馄饨,还热着,趁热吃。”
她笑了:“这算是宵夜还是早餐?”
樱华拧开壶盖,热气从壶里蔓延出来,她用鼻子深深的嗅了一下:“好香,是猪肉的味道,还有大虾。我可吃不了这么多。”
她用勺子盛出来四五个馄饨装在盖子里,又切成了几块,递给阿奇:“替我吃一点。”
阿奇背对着她,一只手捧着壶盖,像是常人喝水那样,小心翼翼地仰起头,馄饨块顺着盖子的边缘滑进入嘴里。
“转过来,看着我。你不敢看我,是不是觉得我此刻缠着纱布的模样很好笑?”樱华眨着大眼睛,将原因往自己身上推。
阿奇肯定是不敢违抗她的命令,侧过身子看着她。
“好吃吗?我胳膊伤了,不好拿勺子,你喂我。”
她张开嘴巴,像是在撒娇,等着阿奇投喂,阿奇也只好如她所愿。
她尝了一个,才咀嚼了几下,立即竖起大拇指:“馅大皮薄。南北差异大,魔都的馄饨像元宝一样。”
阿奇似乎天生就很少说话,单人病房里只有樱华在喋喋不休,一点都感觉不到疲倦。
她问:“你有没有吃过蝉蛹?”
“没有。”
“看上去恶心,味道却可以接受。”
灾荒中,人但凡是饿极了,昆虫也是极具营养的食物。
“蝉的幼虫生活在阴暗的土中,它们会在土中待上十七年,才能破土而出,经历一次次的蜕皮,最后一次残忍的蜕皮后才可以成虫。”
阿奇则告诉她:“虫子都活不久。”
她像是在说教:“隐忍十七年,即使见到光明的生命只有七天,它也要过得熠熠生辉,灼灼其华,做有意义的事。”
他问:“你在鼓励自己?”
“怎么会?因为我是个人,所以我做不到。”她把头发别到耳朵后面:“所有蝉的一生都不尽相同,可人是高等生物,人生无可预言。”
他对未来满是悲观:“预言即是人都会死。”
“那天我在看样片时,突然感悟到屏幕上的演员都会消失,但音容笑貌被胶片拷贝,会永久传承下去,通过技术不断的修补,一直留在了大家的记忆里。我想人类的死亡,不是心跳停止的时候,也不是脑死亡的时候,而是被遗忘。如果我们不忘记这个人,这个人就永远活着。”
樱华又笑着问他:“你会记得我吗?”
阿奇愣了神,许久才回答:”会。”
“我如果侥幸活到老年,不会记得一生发生过什么大事,一定不会忘记你在这里喂我吃馄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