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年前,在这座城市的某个角落,有一个籍籍无名的市井混混,虽然常常犯浑惹事,却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做什么大奸大恶的事。
“一天下午,他偶然看到路边摊前买东西的人,钱包里有好几张大团结,一时起了歪心,抢下钱包就跑。那天路上行人不多,失主虽然一路追着他大喊‘抓小偷’,引来了不少看热闹的,却并没有人真正愿意站出来帮忙。他很顺利便将追在身后的尾巴甩掉,跑进了僻静的小巷,不想被一个陌生男人拦住了去路。
“他起初并不知道拦下自己的是什么人,为了尽快脱身,他拔出了随身带着的弹簧D,以为只要稍加恐吓,就能吓退这个头脑发热的见义勇为者。可没想到,男人看见明晃晃的刀子,不仅没有退缩,反而冲上来与他搏斗。纠缠中刀刺进了男人的小腹,他看到自己满手的鲜血,顿时傻了。也就在这时,他看见倒在地上的男人掀开的外衣下别着一把枪。
“那个年代只有穷凶极恶的罪犯和警察才有枪,眼前这个男人一看就不像坏人,那么就只可能是警察!他一下慌了手脚,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刺伤警察这种事,要是被抓住还不知会判多少年。他拔腿要跑,却一眼看见还有个小男孩,站在不远处的巷子深处直愣愣地盯着他。男孩背着个蓝底硬板书包,眉眼跟男人有几分相似,肉嘟嘟的小手在裤腿两边紧紧拽成了拳头。这应该是男人的儿子!
“他只觉得冷汗直流,仿佛有个声音在脑中疯狂地大喊:被看到了,会被抓去坐牢,不,不能留活口!当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发现男人的那把配枪已经握在了自己的手里!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做什么,只是颤抖着双手松开保险栓,拿枪指着男人。这时男人突然抬手抓住他,他以为男人还想反击,一害怕就扣下了扳机。
“男人吐出一口血,彻底松了手。他这才听清楚男人仍然在重复的低语,原来是求他别伤害孩子。他意识到自己做了无可挽回的事,真正杀死了人。男人此时已经气息奄奄,却仍然瞪着眼睛看向小巷深处,手奋力向男孩挥舞着。想着不能让男孩逃跑,他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咬牙向男孩举起了枪。
“男孩就那样远远瞪着他,虽然眼神里带着惧意,虽然不敢冲上来为父亲做点什么,可也没有逃跑,用那双强忍着眼泪、充满愤恨的眼睛瞪着他。
“他终于浑身一颤清醒过来,没再开第二枪,却也没有勇气留下来承担自己的罪行。他逃走了,逃离了这座城市,可从此再也没能逃出内心的不安……
“不久后,他从报纸上得知,本来就母亲早亡的男孩在失去父亲后,很快成了孤儿,被送进福利院。他曾想过去自首,为给那个孩子带来的不幸赎罪,可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退缩了。后来他在南方努力打拼,用尽各种手段逐渐发家致富,每年都会给各种福利机构捐赠一大笔钱,他以为这样就算是赎罪了,也慢慢心安理得淡忘了那个失去父亲的男孩。
“后来他的野心越来越大,也越来越不把法规人命放在眼里,他杀过很多人,也看过很多人为自己丧命。然而爬得越高,他却越没有安全感;他的世界里似乎只剩下了背叛和提防,再也没有真心可言。直到一个年轻人出现,为他一次次出生入死毫无怨言,还替他挡刀失去了自己的一只眼睛,那把刀如果再刺得更深一些,甚至有可能危及生命。
“在年轻人身上,他重新学会了信任,多年来他栽培倚重年轻人,不知不觉中已将他视为自己不可替代的家人。就在他因此感受到一丝久违的内心宁静时,竟偶然在年轻人遮挡住半边的脸上再次看到了与当年警察神似的五官和那个男孩久久凝视的眼神。他知道这不会只是巧合,但他却迟迟下不了决心先发制人,这大概就是老天给作恶者的报应……”
这算什么?
丁弈无力地背身靠在墙上,已经听不进屋里人之后说了些什么:到头来他所以为的报仇雪恨只是韩振风出于愧疚给予的施舍吗?他步履蹒跚地转身离开,连撞翻了走廊边的医疗推车也不管,径直走出医院。天不知什么时候已下起细细密密的小雨,模糊了他的眼,也朦胧了整条街。他就这样漫无边际在雨中走着,往事一幕幕如过电影般掠过脑海。
从一开始,他就是有私心的,为了找到杀害父亲的凶手,他选择了警察这份职业。工作后,他利用职务之便挖出了仇人的所在,又竭尽所能争取来卧底的机会。
他把自己伪装成一条绝对忠诚的狗来到韩振风身边,为了骗取信任,他连自己都骗,戴着违心的面具,将假戏真做到了极致。甚至连他自己都已经分不清楚,自己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到底哪些是出于真心,哪些又是在演戏。而那次救韩振风,他也只是如被催眠了的木偶,无意识挡在了那个人前面。很多次,当他看着镜中的自己时,都会觉得那张脸扭曲得可怕。但他终究还是凭着一丝残存的理智回到了原本的世界,他本以为一切都已经结束,然而今天才发现那些扭曲了的东西仍然盘桓在他心底,从未曾摆脱过……
丁弈茫然抬头,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已走到僻静的小路上,此时他突然惊觉背后气流异动,立刻低头侧身,却已经来不及,他只觉后脑勺剧痛传来,眼前一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