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起,北城的秋意迅雷不及掩耳,在一夜之间席卷了这片土地。
秋天独有的萧飒幻化成枝叶上的露水,渗进衣袖结成微寒的凉意。
春树拉开咖啡馆的玻璃门,冰冷的金属把手将凝固的冷气传感到她手心,激得她一阵瑟缩。屋上悬着风铃,开关门间裹挟了气流,卷起风铃声阵阵,春树心里的湖泊激荡也阵阵。
她们约在明月高悬的夜晚,咖啡店过了最热闹的时候,店里除了一位员工正擦拭着吧台的咖啡机,没有其他客人。春树按暮云前一封信中所交待的,坐在咖啡店最里侧的卡座,安静等待来人。
风铃声又动,春树闻声抬头,一名年轻女子乘着月色走进了同一家咖啡店,只一眼,春树便认定这是暮云。
暮云的头发未扎起,自然地垂到锁骨边沿,慵懒发尾带有精致的微卷,她上身穿一件淡粉色的宽松衬衫,内里是简单的白色内搭,上衣的尾端扎进浅蓝色的牛仔半身裙里,亲和又飒爽,显出青春的活力。
空气中散开白芷香的味道,隐隐约约含了清新的莉香与茉莉花绽放的气息,香草与雪松自其中生长,牵绊住当归的倔意,尾调是柔和与天真的纠缠,似少女的幻想。
暮云在春树面前坐下,如皓月屈尊,月亮女神从浓雾般的云端中露出真容,那张脸恍惚闪着柔和的光芒,明亮且剔透,黑发红唇,眸若晨星,比春树曾于梦中遇见的还要惊艳。
秋日的萧瑟被尽数驱散,清月的光辉包裹住春树的身体,竟催生出温暖的错觉。
“你好,我是暮云。”
刹那间,千万种画面、情节、故事,似花棒击打铁汁后升至高悬夜空的迸散开的金色的铁花,飒沓如流星,千树万树火雨自空中陨落,变幻成泼墨山水图上一跃而下的飞瀑,溅起点点浪花,混着热烈的力量,如怒号的奔马,奔腾浩荡,纷繁壮丽,在春树的脑中轰鸣不息。
那轰鸣声盘旋在春树耳畔,于心上,却是寂静无声的。
春树想起很多年前,她在一本书上看到关于美的形容,当时她不明所以,只道是作者故作玄虚,此刻见到暮云,玄虚生了实体,她终于有了体悟。
——“真正的美是使人沉默的。”
她遇见美,心中十分无措,几近失语,斟酌了半天也只报得出自己的名字。
“我是春树。”
暮云莞尔一笑,她们通过书信往来许久,除了没见过面之外,灵魂已经非常熟稔。此刻她见到了自己心慕已久的作家,竟如同好久未见的老友一般亲近,她问:“我喝拿铁,你呢?”
“我也喝拿铁吧。”
事实上,春树压根不清楚拿铁是什么。
春树没怎么喝过咖啡,也不大分得清咖啡的种类,她囊中羞涩,在北城中维持生计已是举步维艰,难以担负像咖啡这样高昂的消费。
春树正犹豫如何改口要杯温水,对面的女子已折身去前台点了两杯拿铁,顺带着连春树那杯的钱也一并付了。
被他人照顾而渐生的暖意暗里流过春树的身体,春树微红着脸,将嘴边的客套话咽下。
暮云恍若未觉,自然地走回来,行事举止,一如暮云的名字,云淡风轻。
“终于见到你了。”暮云笑意盈盈,打量着春树。
“你跟我想象的……”暮云眯着眼睛卖了个关子。
不太一样吗,春树心里一沉。
是啊,她身世清贫,长相普通,身上没有任何值得夸耀的地方,春树垂着头,有几分低落。
“你比我想象的还要好看。”
暮云忽然眨了眨眼,说出了春树意料之外的话。
春树愣住,心下一暖,随后不好意思地笑起来:“还是第一次有人说我好看。”
“介绍一下,我叫暮云,主业是摄影师,虽然好久好久没有工作过了,但副业是你的读者。”暮云伸出手,五指纤细修长,温润如玉。
春树同暮云交握,她触碰到暮云细腻的手指,内心一颤,直觉自己已在不知不觉中沉溺于美。
她避开暮云的眼睛,学着暮云的介绍方法,不好意思地说:“你好,我是春树,主业是作者,虽然写的文章非常不知名,但副业是你的笔友,谢谢你的喜欢。”
暮云开朗地笑起来,她笑的时候,右侧脸颊上有个小酒窝,显得亲切又和善,她说:“总算把你约出来了,我真怕你不愿意见我。”
“怎么会。”春树为暮云的笑容感染,也发自内心地笑起来。
春树想,无论过多少年,她都不会忘记这一场相逢。
几句话之间,两个文字交流了一箩筐却从未见过面的人找回了手书时对彼此的熟悉感,春树逐渐放松下来。
这段时间,暮云已读完《腐朽》上半部分的初稿,那是春树之前寄给暮云的短篇小说。
此刻两人见了面,暮云一股脑儿地将自己读小说时的感悟与不解一一道出,这是读者的倾诉,也是对作者的历练。
从前通过书信,隔着长久的时间与遥远的距离,而现在,信纸那头的人就坐在面前触手可及,说一句话,下一秒就能听见回应。
春树没有生分的感受,反而觉得自己是与长久不见的老朋友再遇见。小说中的美也照进了现实,暮云像天空中的太阳,温暖而舒适,春树沐浴在柔和的日光里。
暮云的眼睛澄澈而明亮:“这篇小说定调很美,但看你之前来信里的意思,是想写成悲剧?”
春树摇头,认真道:“我没有想过一定要将小说写成什么,或许美好的生命毁灭在最繁盛的时刻,自然而然会产生遗憾的答案。”
暮云认真想了想:“如果是我的话,比起在无能为力中自刎,我可能会更喜欢突然在天空中坠落。”
春树露出疑惑的眼神。
暮云笑了笑:“想象一下,蓝天白云环绕你的身旁,你被恐怖的失重感包裹,灵魂失去意识的前一秒,还能看见炯炯的日光。”
春树没有为暮云描述的画面感到震撼,而是为眼前的这张脸出神。
回去的路上,季雨桐照例还是搭裴若初的车。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们总是一起去片场,一起回酒店,仿佛成了两个人之间的一种习惯。
这一回临到要下车的时候,裴若初喊住她。
“稍等一下,我有一个小玩意儿想要送你。”
季雨桐迟疑了一秒,而后乖乖地关上车门。
“本来早应该给你的,”裴若初让郑绵将她的手提包递来,她从包中亲手拿出一个长条状的木盒子,说道,“你回去再拆开看看喜不喜欢,如若不喜欢,也请跟我说,我再送个合你心意的。”
“谢谢,”季雨桐看着手中这一精致的木盒,注意到了盒上的标识,一下子就猜到盒中所装何物。
有星星点点的喜悦噼里啪啦地自她心底蔓延,却遇上了时过境迁的酸涩感,迸发出难言的苦味,季雨桐闷闷地说:“你送的礼物,我肯定会喜欢的。”
季雨桐没有说假话,小时候裴若初送她的礼物,她都有偷偷地保存好,每一件她都很喜欢。
回房后,季雨桐第一时间拆开木盒,不出她所料,里面是一支钢笔,笔杆子以黑漆为背景,用了平莳绘技术,雨浪翻涌,上嵌了繁复又精致的桐花,一如她的名字。
看到这支钢笔的瞬间,季雨桐就读懂了裴若初送笔的用意。
她们十二年前的倒数第二次见面,在那个望不到尽头的漫长夏日。
花园里,裴若初对季雨桐说:“我想送你一支钢笔。”
“为什么?”季雨桐的眼中闪着好奇。
“你的字很好看,而且平时也喜欢写些文字,用钢笔记录灵感的话,会更有仪式感一些,”裴若初坐在季雨桐身旁,帮她收拾画具,“况且你看见钢笔,或许会想到要给我写信。”
“最简单也最重要的是,你看到那样一支美好精致的钢笔,就会想起我。”
“如果哪一天,你想起我来,会为我写一封信,那该多好。”
裴若初弯起眼睛。
季雨桐莫名读懂了裴若初的意思,那个夏天过去,裴若初就要去上大学了,自己再也不能做裴若初的小挂件,要一个人学习,一个人吃饭,或许会孤单,会想念,却因为时间与地域的距离而无法见面。
而一支钢笔,能建立起联系二人的桥梁。她们都很喜欢写信的感觉,书信总有种难言的真挚,将无法当面宣泄的想念一笔一画无声地落在纸上,深深地刻在两个人的心里。
纵使季雨桐知道裴若初对自己的亲昵单纯是出于姐姐对待妹妹的关心,可在季雨桐的心里,意义是完全不同的。
那是她所喜欢的人要赠予她礼物。
季雨桐拼命对抗着心里的喜悦,在面上装作坦坦荡荡的模样,只表现出一点点的喜欢,一点点的赞同,与往常一样,让裴若初自然而然放心。
毕竟,季雨桐虽然不清楚裴若初的喜好,但想必不会喜欢一个比她小五岁尚在读初中的少年人。何况,那是不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的感情。有些事情,季雨桐从一开始就不抱有希望。
“好啊,我要好看的,”季雨桐定下心神回答道,她双眼明亮,瞧不出一丝异常,“最好是带着桐花的,像我的名字一样。”
那天离别时,她们互相道别,一如往常,本以为明天也会再见面,一如往常,直到未来的某一天,季雨桐收到那一支心心念念的钢笔。
可回家时,季雨桐看见红火的天,比天更红的血,她的母亲向明烛死在那个盛夏。
再后来,裴若初从季雨桐的世界里彻彻底底离开。
当年那细微到看不见苗头的种子,从此之后悄无声息的湮灭,季雨桐被猝不及防的分别所伤,将有关于裴若初的一切都主动又被迫地埋在心里最深的地方,绝不让它们有重见天日的机会。
去年,季雨桐路过一家剧院时,看见门口张贴着裴若初的巨大海报,鬼使神差的,季雨桐走进了这家剧院,循着热闹声而行。
原来是一部电影在这家剧场里举行首映,人山人海的最中央,簇拥着电影的主创们,裴若初就站在那台上,恰好正举着话筒回答慕名前来的影迷的问题。
“这部电影讲的是遗憾,请问裴老师在生活中有没有什么遗憾的事情?”
裴若初低着头不明所以地笑笑:“自然是有的,小时候,我答应了朋友要送她一支钢笔,可我突然搬家,与她断了联系,至今也没将这支钢笔送出去。”
裴若初说话时,季雨桐就站在离门口不远的地方,静静望着多年未见的熟悉身影。
那是时过境迁后,季雨桐离裴若初最近的一次,可她们的心已经很远很远了,季雨桐没有相认的勇气。
如今,这支钢笔终于摆在了季雨桐的面前。
桌上,钢笔在昏暗的灯下闪着幽微的光,似桐花在夜雨中绽放又凋零。